详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流程优势
事项名称:福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(含异地购房贷款)
办理机构: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事项编码:3900117000
类别:公共服务
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修订令
办理流程:
1. 提交申请: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;
2. 银行受理:对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的申请予以受理;
3. 中心审核:审核无误后予以审批。
申请条件:
1. 贷款用途为购买福州市区域内自住住房(不含别墅),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钢混结构的二手房;
2.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,连续缴存满6个月;
3. 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(不含本次贷款购房);
4. 家庭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且已结清;
5. 申请人具备稳定职业和收入,信用良好,有偿还能力;
6. 同意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;
7. 符合受托银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条件;
8. 新建商品房需在公积金中心备案;
9. 本地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,保障住房不低于15%;
10.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特定户籍和缴存条件。
申报材料:
1. 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》;
2. 申请人有效身份;
3. 居民户口簿;
4. 婚姻状况证明;
5. 住房套数查询证明;
6. 个人信用报告;
7. 购房合同、等;
8.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。
申报方式:柜面、邮政快递、线上申报
收费标准:免费
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办理机构: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
办理地址:请查询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
联系电话:详见原文
投诉电话:详见原文
备注:详见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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