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21日宣布,为深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扶持,更好地解决职工住房需求,我市将于1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精细调整。

@金华人,公积金贷款政策全新调整,速来了解详情!

新政策要点如下:

1.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。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最低首付比例从30%降至20%。

2.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。职工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,若双方均缴存公积金,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增至130万元。

3. 贷款期限调整。贷款期限由“最长不超过30年,男不超过65岁、女不超过60岁”调整为“最长不超过30年,男不超过68岁、女不超过63岁,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”,并可根据职工及其配偶中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。

此前,5月18日金华已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房利率分别降至2.35%和2.85%;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二套房利率分别降至不低于2.775%和3.325%。此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,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。

此外,金华市已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。职工在金华本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支付定金签订《商品房认购协议》,或购买保障住房时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。若账户余额不足,还可提取父母、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指出,此次首付比例降低、贷款额度提升及利率下调,将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和月供负担,减少利息支出,降低购房成本,进一步增强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,满足其刚和改善住房需求。